一首12分钟的歌曲,什么意义?
是12分钟的地铁时光,18M的MP3,还是10年的关于听歌的记忆碎片(老六对此词亦有贡献)?

先把古巨基放在一边,我知道很多国语歌迷还把他停留在和Gigi一起唱“我寄了张卡片的阶段”我之后再表。

劲歌金曲2—情歌王,前面自然有劲歌金曲1,粤语的,我再不表。

我来说说这首12分钟的medley有什么。

<第一章-甜蜜蜜>
1.1 Forever Love — 王力宏

想起了什么,《公转自传》还是《爱你等于爱自己》,要不就是《唯一》或者《心中的日月》。总之从偶像到创作歌手又到偶像的王力宏还是留下了那么几首你能记得的好歌。初中一位眉目清秀的哥们天天练习他的《公转自传》,结果自己练好了篮球转身,还长得比王力宏高了20公分。前一阵儿同学聚会,K房里那句“我绕着你打转”——居然跟初中一模一样。有些事情是不会变的,这是真的,不过是极少数。

1.2 两个人的烟火 — 黎明

我总是不能把黎明当作一个歌手,主要是他唱歌实在不成,偶像的话,他那两个眼袋又太过明显,连老罗都忍不住揶揄他。而黎明给我的印象更多是电影里的,《甜蜜蜜》、《三更》,还有《金鸡2》吃了几碗面就死了的SARS医生。我总觉得黎明是被拔苗助长的倒霉蛋,非要跟张学友、刘德华、郭富城并列,歌神能在周杰伦的演唱会上联动《听妈妈的话》,刘德华50岁还装小伙子死活不结婚,郭富城继续在台上蹦呀跳呀台后猛喘,而黎明显然不能。如果他一开始,在电视上不是拿着麦克风,而是金马奖,那该多好呀,可惜从他1986年出道到现在,眼袋还是那个眼袋,黎明已经快成晚霞了。

1.3 如果·爱—张学友

我很高兴金像奖在昏迷了很多年之后,突然灵光乍现,把金像奖给了《黑社会》而不是《如果·爱》。这部奢华的电影为陈可辛迎来了孩子,为周迅迎来了金像奖,但是现在我在大街上突然问你“金城武演过什么电影”你第一回答绝对不是《如果爱》,而是吃了一个月凤梨罐头的《重庆森林》。香港电影变了,《甜蜜蜜》可以是“会英文你就能找到工作”的,《如果·爱》就要塞进一个内地演员来做合拍片了,再到《投名状》因为它内地上映有票房,它就可以在金像奖上击败《神探》了。香港电影已经向市场妥协了,香港电影协会主席陈嘉上在金像奖开幕前一周还在为经费缺口联系赞助商,更不要提香港现在每年有几部电影开画了。如果《如果·爱》要作为什么的标志,他除了是大学时期某些男女朋友无聊时的消遣外,更是香港电影蜕化的一个标志,No money,no good。而张学友,只不过收获一首在演唱会上充时间的歌,大家都在台下等《爱是唯一》

1.4 童话—光良

“别人都说,我们会分开”无印良品在《朋友》里唱道。《就叫我孩子》《掌心》《多心》。。。还用我罗列吗? 无印良品是太多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朋友了,《掌心》MV里的鬼影一定在同学之间传过,有几个戴眼镜的男生专门换了品冠的眼镜。我那时不戴眼镜,不知怎的就特自卑,后来只能学吉他去唱“就叫我孩子,孩子在你面前觉得真实”再后来,我没有追到姑娘。再后来,无印良品分了,那些曾经听他们歌的情侣也分了。光良的声音依然很高亢,并保持者一个MV死一个女友的良好习惯;品冠的歌声依然很温馨,但是总是一个调调。从疼你的责任到那些xx教我的事。他们回不去了,听他们的歌的人,也回不去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我们都认为可以在一起的,偏偏没有在一起。比如韩梅梅与李明、比如木村拓哉与松隆子,比如你们班的小红与小明,比如你和你的那个他/她。

1.5 很爱很爱你—刘若英

刘若英的经典歌曲都是翻唱KIRORO的,但这没有影响我对刘若英的评价,准确地说是作词人+刘若英的评价。作为陈升老师的后面的女人的刘若英一直就是个被欺负的样子,无论是歌里,还是《人间四月天》里,都被当作抹布被扔掉。而《后来》《很爱很爱你》《收获》倒是很好的体现了这一主题,虽然这都是后知后觉。当年有多少恐龙妹在失恋后听刘若英?多少二狗子,三梆子在被拒后发誓下次找个刘若英歌中描述的好姑娘?现在恐龙妹跟二狗子都变漂亮了,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刘若英还“一辈子孤单”。幸福,其实来之不易,她现在最羡慕的,其实是你身边的小红。

1.6 我愿意—王菲

你愿意嫁给他吗?王菲回答了2次,算上差点儿成功的谢霆锋,就是三次。媒体曾经津津乐道的描述“恶心的窦唯、很恶心的谢霆锋、特恶心的李亚鹏”并了此不疲。但是王菲不管这些,她可以在北京四合院不化妆倒尿盆,也可以10万块买一把吉他博君一笑,更可以躲在北京的角落在家打麻将、发呆,去钱柜唱别人的歌,去新天地买东西。管媒体讲什么,老娘自己活得开心。这就是王菲。一句我愿意不够,还要一句我能。王菲不仅仅在歌声上活虐一切与其在一个时代的歌手,亦在生活方式上超越所有歌手艺人。北京地铁的广告牌应该在奥运主题旁边立一个同样的牌子,然后写“和王菲生于同时代的歌手是一种悲哀“。和王菲生育同时代的歌迷,是一种幸运。你可以抓住一个歌迷问她,一辈子听王菲的歌愿意吗?愿意嫁给我吗?两个问题一定要问的紧凑,让她回不过来神,然后第一个答案等于第二个答案了。

1.7 好想好想——古巨基/赵薇

高中时听广播,电台DJ讽刺《情深深雨蒙蒙》说英文名是《love deep deep,rain wet wet》。其实相比赵薇的《情深深雨蒙蒙》,《好想好想》还算可以听得范围。可惜的是琼瑶的剧实在是太难看了,除了马景涛老师的”我感觉我快要窒息了“能让我们想起一些琼瑶剧的剧情,琼瑶老师的剧本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兴趣,罗永浩老师曾经形容”把人世间可能想到的不幸砸在两三个倒霉蛋身上“。但是,虽然你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理智的这么认为,你就没有明媚的45度过吗?现在一些老家伙批评小朋友看小4老师的文字,追求令人愉悦的忧伤是病态,殊不知自己曾经看《泰坦尼克》也留下过鳄鱼的眼泪。初中时流行的痞子蔡,轻舞飞扬的不幸,多多少少是这样的趋势。只不过我们这样长大,不以为然。现在我看痞子蔡的文字(暖暖除外,这本书写的太烂)还会感动。其实我们都有自己心中的琼瑶,只是我们不敢承认。

1.8 明天我要嫁给你——周华健

我听的第一个流行歌曲歌手就是周华健老师,而且此人也是唱功高超的人物,导致我K房唱他的歌唱不好被人笑。但这不影响我对周华健老师的崇敬。但是周却是不幸的歌坛路途,出道敢上谭咏麟、张国荣双煞夹击、中期转型赶上包括眼袋明在内的四大天王,结果只能辗转从香港跑路到台湾,结果《朋友》的老本还没吃完,自己的孩子都已经成了周杰伦的歌迷。我更喜欢周华健的粤语歌,但是我初中的时候发现,除去喜欢日韩和张信哲的,听歌的就没几个了,知道周华健的人就不多,知道周华健是香港人并且听得懂粤语歌的就剩我一个了。这就是我孤独的年轻岁月呀,现在一想就特别难为情。只是现在的人都说”我是走在了时代前面“而我则是《待在人生边上》。其实很多人都迷自己的周华健,这些歌手不会成为跟胡锦涛握手的刘德华、不会成为奥运火炬手的刘德华,但是他总是有那么一两首歌,让你想起他,与逝去的那段听这些歌的时光。

<第二章-伤离别>
2.1 不得不爱——弦子/潘玮柏
被唱片公司企划毁掉的好歌手弦子,不提了,怪伤心的。

2.2 阴天——莫文蔚

韩寒在《像少年啦飞驰》一书的彩插加入了自己抄写了《阴天》歌词,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我住的小城市电台每天晚上10点都有一档音乐节目,那个DJ是莫文蔚的歌迷。所以只要莫文蔚一出新专辑,接下来一个月就不用听别的了,专辑内有10首歌你就不会在10点听到第11首歌,直接导致我不用买磁带了(对,那时还是磁带)。其实我对莫文蔚的印象还是电影,比如《心动》,比如周星驰那几部。《食神》里与周星驰爱的黯然销魂,而在《喜剧之王》则扔下她不管,无论戏里戏外都让人嗟叹。莫文蔚不是天后,因为上面有王菲,但是她的歌听起来让人舒服,不反感,所以经常可以一听一下午。或者是某年暑假,被全国的电视点播放了2个月的《剩下的果实》,后来一打听,原来是翻唱外国歌。

2.3 飞机场的10:30—陶喆

曾经中文输入法比较落后,不像现在有微硬、搜猫、古狗、黑马输入法的,所以陶喆的名字总是成为无数网站编辑的nightmare。我现在还发现很多门户网站使用陶[吉吉]这样业余的标注方法,这时候我就诡秘的一笑,“小样儿,不会用输入法吧”不扯淡,谈音乐。陶喆的出现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有一种音乐叫R&B,就好像施拉普纳让我们知道足球教练原来是有劣质产品一样。原来音乐可以这样听,这样玩,现在我们不觉得R&B是多么强的东西,地铁上要饭的都知道RMB了。但是很多年前,我们确实不知道,追本溯源,可能是我们国家的国歌时2/4拍,本身缺乏音乐性。而米国国歌4/4拍,小孩子从小就听得是富有音乐感的东西。而米国人陶喆的音乐,自然是给国人一针兴奋剂,全国人民R&B起来了,后来又有了“R&B教父之战”但是陶喆不是被对手干倒,而是自己的歌越写越烂了,《太美丽》与第一张专辑比一下就明白了。一个东西靠新取胜没有用,因为它迟早是要变旧的,施拉普纳回老家结婚了,陶喆也快了。而曾经迷恋陶喆的歌迷?洗洗睡吧。

2.4 那么爱你为什么
2.5 你怎么舍得我难过——黄品源

我对黄品源的印象如此的不深刻以至于我想了半天才把他跟黄品冠分开。他对于我的感觉就是满大街的《小薇》与一个老歌手的形象突然从尘封的记忆中跳出来“大家我回来了”。但实际上他不是久的,大概2000年左右很多老歌手想千年虫一样跳出来宣布“我还活着,我要来内地开演唱会了”搞得崔永元一帮老骨头无比兴奋,大书特书当你对歌手崇拜犹如滔滔长江水,搞得我当时莫名其妙。当你的一个中学生眼力,萧蔷显然比张蔷更有魅力,但是后者新闻中正面新闻要多。其实这就是代购,我们小的时候跟大人有代沟,大了跟小朋友有代沟。不信你等个十年,周董要开演唱会,你的孩子一定问你周董是谁?有春哥man吗?你说你怎么回答。

2.6 爱我别走—张震岳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注定要为爱掉眼泪?”张震岳摇摇摆摆裙摆不飞扬的用英式土鳖摇滚俘获了逆反的青少年。哥们从来不会给你好脸色,后来我们知道,这叫“酷”。哥们喜欢台妹,后来McHotDog说张震岳他懂。哥们就是不爽,给你一首翻唱歌曲就乐得你屁颠屁颠的,他说“思念是一种病”大家就忘了齐秦的歌。总之什么叫痞子文化,什么叫叛逆,在张震岳身上我们都能找到自己曾经的影子,青春期荷尔蒙的催动让我们一个个像小禽兽一样,一定要让别人不爽血压上升我们就爽了。当我们再过几年或者马上或者已经开始被下一代气的血压上升的时候,想想吧,曾经那个小禽兽就是你。我们都年轻过,都叛逆过,荷尔蒙发作的记忆很宝贵,要记住。

2.7 让我欢喜让我忧——周华健
参看1.8

2.8 原来你什么都不要——张惠妹

张惠妹老师一度淡出大陆歌坛,主要原因我就不说了。张惠妹的声音还是不错的。这要感谢张雨生,张雨生老师酒后驾车被上帝叫去唱歌了,这个不应该学习。但是其音乐功力还是比较深厚的。自己做的音乐不说(大海不是张雨生写的,很难听)发掘张惠妹更是一大功劳,可惜还没有开会结果生米熟饭就撒手人寰了。现实往往就是这么残酷,比日剧还戏剧化,比美剧还快节奏。类似的歌手还有邓丽君、陈百强、黄家驹、张国荣、梅艳芳。前一天你还听他的歌曲,后一天“一生只落地一次的鸟”就落地了。让人唏嘘不以。对于这些人的歌迷,他们的追星之路已经结束了,偶像神化了。比如说我的初中老师,现在桌子上还有一张哥哥的照片。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历史课上不会考,但却是比康熙那年死了更重要的历史。

2.9 用心良苦—张宇

声音沙哑,其他无。有些人,一辈子给你的印象就是这么几个字,但是无比深刻。比如我的高中老师——两个字:傻x

2.10 祝福
2.11 吻别——歌神

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在于,邪教的神是活着的,而宗教是死了的。在这一点上,张学友歌迷会应该是世界最大的邪教。这个笑话你应该可以理解,当我开始听歌的时候,吻别已经成为了神曲很多年。我们几个小朋友拿着荧光棒冲入演唱会其实就是为了听歌神唱吻别,可是自从歌神结婚之后,就开始唱吻别Remix版,快得不行违和的不行,我始终怀疑是他不想跟老婆孩子一吻就别所以马上过了这首歌,又或者是他觉得吻这个动作太久缺乏新鲜感,快一点儿就完,总之他是不想把这首歌好好唱完。但是这不妨碍歌神的伟大,《活出生命演唱会》张学友翻唱诸多歌手的歌曲,让这些小星星们黯然失色,更证明一点儿——歌神是神。但是,这个神会老,当我在“经典怀旧”的CD货架上看到张学友的CD,听着《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知道,我跟他,都老了。时间,是最无情的核武器。

<第三章-眼泪的领悟>
3.1 把悲伤留给自己

这首歌我不承认原唱,在我看来,林苑的Jazz版翻唱远比陈升的吃饱了呻吟好听。原因是电影《江湖》我第一次认真看粤语片就是因为这部电影,普通话版被广电总急剪的不成人型,我托好友从他那个城市买了一套粤语DVD发给我,我就在自己阴暗的小屋里放心手头的高中作业。一遍又一遍的看,直到发现不看字幕也能看懂了,我的粤语就是看港片学的,这对于一个从来没到过广东的人真是个wonder。但是我喜欢,因为语言的韵味喜欢,因为电影的奇妙喜欢,这是我第一次被一个文化所感染。粤语整个是一种文化,从语言本身到生活习惯、风土人情,所以看到“通往现代化,请讲普通话”的标语我只能偷偷的无奈,因为中国现在最现代化的几个地方,没一个说普通话的。你说北京?去胡同听听,一嘴王朔小说味。

3.2 征服—那英

冯巩的相声讽刺了东北人貌充台北人的歌手嘴脸。那英则是唱歌与说话差别最大的歌手。听唱歌,完全是流行歌手的味道;听说话,完全是二人转的味道。这样说并没有否定那英的意味。那英与恰克飞鸟的合作《相见不如怀念》是中日合作最成功的歌曲没有之一。那英与王菲合唱的《相约98》是春晚上最好的歌曲类节目没有之一。凭这一点儿就给东北人赚了很高的评价,我上大学之前一直怀疑东北人是不是都像赵本山老师一样能忽悠,结果上了大学才知道,东北人跟别的地方的人都一样。我们勤劳勇敢善良朴素,当然,这都是我们YY出来的。该熊样,我们一样;该自在,我们一样。在这一点上,那英比赵本山更像我认识的东北人。

3.3 听海—张惠妹
参看2.8

3.4 味道

说辛晓琪,不如说说台湾滚石。我第一个听的流行音乐歌手是周华健,前文说过了,每次我买磁带,上面都有一个“滚石授权,原版引进”的黄颜色的圆形贴纸,搞得我以为正版音乐都是“滚石”出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这样的。这些年来,从滚石离开的歌手有哪些呢?随便统计了一下,包括:陈绮贞、林忆莲、莫文蔚、张信哲、任贤齐、刘若英、光良、梁静茹等等。这个1985年就生产了台湾第一张CD的公司,到现在只有五月天拿的出手了。如果五月天自己开公司了,那滚石是不是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我不知道现在引进版CD还有没有这个黄颜色圆形贴纸,我不想以后贴这个标志的CD都是《滚石十年精选抒情女人篇》,后面一看,收录了辛晓琪《味道》。有些传奇注定衰落,有些故事必须终结。

3.5 我怀念的

“从来没有一个22岁女生这样唱歌”,从来没有一个偶像让我这样入迷。前一句是孙燕姿出道时的宣传文案,后一句是自己的感受。平胸,没林志玲漂亮,我怎么就把孙燕姿当作偶像了呢?这个问题我希望北大清华社会心理学的老师同学帮我解答一下。孙燕姿我只能作为偶像而不是歌手评价,这就很麻烦。很多人会批评批评家不够客观,废话,因为是人,所以都是主观的。作为偶像我们干过什么事呢?一架子的正版CD?几本精美小册子的剪报。等身海报。还是演唱会的票根?这些我们多少都有一些。作为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偶像崇拜是必要的。但是别指望偶像和你一起成长。如果孙燕姿现在嫁了个好人,我会感到无比欣慰,而刘德华死活不承认自己结婚,实在是fans逼得太狠了。十大杰出中老年也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呀。而孙燕姿就很好,该休息,老娘休息一年,该出CD,那就去横扫各个TV。一切做到OK。完美偶像,就是这样。如果你的偶像不幸选了很黄很暴力的爱迪生陈老师,也没事,因为你至少学会了很黄很暴力闹大了很麻烦,自己出来混时小心,这是多么好的教育课程。偶像,对你的影响基本上还是好的。

3.6 领悟
参看3.4

3.7 月亮惹的祸
参看2.9

3.8 我们的爱—FIR

我承认我不了解FIR,我选择不评价,因为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评价。至少比看不到CNN却抵制CNN的人要好一些。

3.9 你把我灌醉

我不知道这首歌谁唱的。诺贝尔奖得主丁肇中在南航演讲连答三个不知道。说明大师也是有不知道的时候。而我作为一个非诺贝尔奖得主,不知道的就更多了。我不会去Google些东西来凑字数,被人问到然后干懵了显得很不专业。

3.10 眼泪—范晓萱

范晓萱。。。我要怎么形容呢?小叮当我听过,突破100%我也听过,中间的歌我也零零散散听过。我更喜欢从《爵士名伶》开始转型的Mavis。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她之前的儿歌时期的歌曲我们听过,而且很好听。这就很麻烦。装深沉,有人说你缺乏童心;装年轻,有人说你幼稚无知。两头都不讨好的事情我们经常不自觉地遇到。这种时候只能继续彪悍,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去吧。这首歌的回忆呢?其实我有一个同学,男的,但是有点儿。。。那个,就是现在比较流行的那个词,他经常唱女人的歌,特别是这首。所以我不忍听这首歌的原唱,一听,我脑子里邪恶的萌芽又破土而出了。

<完结篇-爱是成全>
4.1 情非得已

还记得《流星花园》吗?F4与杉菜的故事。你可能不愿意承认,但是80%的孩子在那一年看了流星花园,唱片行的VCD与戴佩妮的老歌都被抢购一空,当然还包括庾澄庆的这首《情非得已》。就是这么迷恋,就是这么好看。我还是承认F4的四位哥们五管端正,人高马大,是非常漂亮的模特。而且这部剧的确比日本版好,是少有的台剧经典。但是当时有一些人实在是过于狂热了。而这些人现在居然不承认自己当时的迷恋了,摆出一幅“自己成熟当时不会这么傻”的姿态。这就没有什么必要。我们年轻都会做一些大了觉得很傻很天真的事情,但是为什么非要学余秋雨老师死不承认呢?这样不好,麦太都同儿子讲“从前有个细路仔讲大话,有一日,佢死佐”

4.2 你是如此难以忘记——梁朝伟

梁朝伟唱过歌,对你没看错。梁朝伟不仅可以用皮笑肉不笑的半笑迷死你,还能用CD坑死你。我还是觉得看梁朝伟梳15分钟头要比听他唱15分钟歌好,我承认我演戏水平、唱歌水平都不如他,但是我就可以称赞他的表演同时批评他的歌手。这就是网络暴民,Tony哥,您一个要结婚的人还怕网络暴民说吗?显然不怕。他可以结婚了,他比刘德华先走出无间轮换,你看,戏里戏外的统一多么美妙。

4.3 心太软

任贤齐90年就出道了,但是直到20世纪末中国街边大喇叭的普及,才靠《心太软》真正红了,然后他马上投身影视事业,可是直到2006年的《放·逐》才真正在荧幕上雄起。慢半拍的任贤齐不能算是倒霉蛋,但是也是运气不佳。明星也有命途多舛的,但是尚能饭。所以当你有点儿生活上的小坎儿,直接摔倒然后爬起来就成了,还能留下一句“轻轻的爷走了,正如爷轻轻的来”

4.4 Forever Love

第一首歌就是Forever Love,我没说,我要留到最后说。我听《Forever Love》是自己一个哥们在学校的文艺演出上唱的,至今我没听过原唱。他在台上唱着“Forever Love,Forever Love,我只想用这一辈子去爱你”而昨天,他用一个晚上,和半打啤酒讲了一夜的与女友的分分合合。如果一个九流作者,举个例子,刘墉就会说,你看显示中的故事总是让我们这么唏嘘,Forever Love的歌唱者也不能拥有ForeverLove。而一个真正的有人性的人应该说,我相信一切都会变好的,一个能放声高唱Forever Love的人,会因为一点儿点儿小事输了爱情吗?显然不会。

好了,我花了几千字才吧这首歌包含的内容说清楚。

在KTV里,一帮死党在一起,总有一首歌是属于你的记忆碎片,而这时,就是你出手的时候了,不管平时是在K房里装死人,还是只唱外国歌的家伙。这时从麦霸手中抄过麦克风,12分钟把你的青春歌颂一遍。就那么来一次,你一辈子都记得。

古巨基就是这个意思,这个歌就是给你在KTV唱的,当然一帮好友一起唱更好。

即使不是唱古巨基的《爱的太迟》或是《天才与白痴》

说罢劲歌金曲2,我们再说回劲歌金曲1,劲歌金曲1比前者好听100倍,难唱1000倍,点播率高10000倍,前提是你能听懂粤语,并且听着这些歌长大。那样,你就可以作为K歌之王说“我唱出心里话时眼泪会流,要是怕难过抱紧我手。”